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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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兒園餐點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餐點設計方面:
1.六大類食物:
(1)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多選擇當季、在地、多樣化食材,並鼓勵幼兒嘗試新食物。
(2)乳品為鈣質主要來源,若以豆漿代替,須注意其餘餐點的設計,如 增加小魚乾、豆腐、深綠色蔬菜等含鈣量較高的食材,以避免幼兒鈣質攝取不足。
(3)設計餐點時,應盡量避免供應油飯、米血糕、培根、甜不辣、醃漬 醬瓜、罐頭麵筋、肉鬆.......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2 次。
2.點心類:
(1)設計點心時,應盡量避免甜甜圈、沙其瑪、薯條及薯餅、牛角麵包、 可頌麵包、夾心餅乾、菠蘿麵包、市售布丁、仙貝.......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1 次。
(2)甜品應以低糖之全穀雜糧類為宜,如綠豆湯、地瓜湯、紅豆湯、八寶粥、紫米粥、燕麥粥、南瓜粥、香芋湯、蓮子湯等。
(3)鼓勵幼兒多喝白開水,不提供含糖飲料及含咖啡因飲品,如可可、 麥芽飲品、紅茶、奶茶、各式茶凍及咖啡凍。
3.其他:
(1)提供易咀嚼、易消化、少刺激的食物。
(2)供應給具過敏體質之幼兒,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的食物(如:甲殼類、芒果、花 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 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及其製品)。
(3)考量實際菜單設計之可行性及方便性,每類食物供應量可於每週間調整,平均每日供應量在建議值正負 10%。
(4)食材應優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並具政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工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來源或合格證明。
(二) 製備方面:
1.製備時避免幼兒造成哽塞的危險(如:水晶餃、麻糬、蒟蒻、果凍), 含骨頭肉類、有籽的水果(如:荔枝、龍眼、葡萄)注意食材體積應適中,堅果種子類應注意供應型態(如:花生)。
2.盡量選擇如蒸、涮、燙、煮、拌炒、滷、烘烤、等少油的烹調方法, 且應充分加熱,避免生食,如涼麵、蛋沙拉、壽司等。
(三) 環境與教育方面:
1.幼兒進食的時候,應營造安靜放鬆的環境。
2.教導幼兒細嚼慢嚥,但盡量不要以菜湯拌飯,以訓練咀嚼能力。
3.幼兒對於陌生食物容易產生排斥的態度,供應從少量開始,循序漸進 訓練幼兒對各種食物的接受度。
4.老師宜配合飲食教育,鼓勵幼兒嘗試吃不喜歡的食物,才能飲食均衡多樣化。
5.不宜以食物作為獎勵方式。
6.公布菜單時,除菜名外,應列出菜餚之食材內容,並請家長配合,供 應幼兒園未提供的食物,使幼兒能獲得適量、均衡、多樣化的健康飲 食。
7.若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案件,請依據「教育部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流程」辦理,並立即通知教育局(處)、地方衛生單位、校安通報說明情況、確認處理流程,避免自行處置、送驗檢體等行為。